
政府和市场各有特点和优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效的市场对于更有效地配置资源和获得更大的利润至关重要。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纠正市场失灵,离不开一个有作为的政府。是的,我们回顾分析日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历史,我们认为一些行业一度陷入“限制则亡、放则乱”的怪圈。最终,“自由化”与“管制”的关系没能处理好。只有用“一只手”的力量克服“另一只手”的短板,“两只手”齐心协力,才能更好激发全社会的内生力量和创新活力,形成“灵活”、“管理有方”的经济秩序。
“解放”并不意味着放手,“管理”也不意味着束缚手脚。 “自由解放”的目标是拆除影响生产力发展的制度障碍。 “善治”的本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经济和信用经济。两者并不矛盾,而是在先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统一起来,共同指出了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挑战。
自年初以来今年,我们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试行)指导意见》,全面整顿“创新”竞争,进一步减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系列放权与监管相结合的“组合拳”精准有力。同时也要看到,目前市场规则还不够统一,要素流动不够顺畅。一些地方政府还存在对小企业和社区保护的不公平干预以及个体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等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是中央经济工作委员会的中心。我们要争取“自由解放”和“妥善管理”,让政府的行为遵循法治、法治的原则。市场有充足的自由运行空间。
解放,就是把该投放到市场上的东西放出来,充分准备起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开展“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建设规则”、“扩大要素市场化审查改革”等会议制定,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和社会信用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制度,完善要素市场体系,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自主流动有序、高效公平配置。
管理,就是对政府进行管理,使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能。比如,在宏观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中,政府必须有所作为。在萨当我在“释放”的时候,我们也需要制定一种“管理”的方法。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用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用政策引导市场预期,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政府行为越规范,市场就越有效。避免政府越权、缺席、错位,尽量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和不必要的行政合规问题,迅速填补市场失灵领域的空白,避免做不该做或不能做好的事情。落实《完善支持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法律政策》要求,实现依法治理和监管。
与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比,今年的会议将“管好”改为“管好”。一个词的改变意味着更高级的要求。随着新兴产业的迅速崛起而新模式,如果政府不能理解、理解,当然就无法“管好”,更难“有效运作”。这就要求各国政府不断提高对市场的认识,增强宏观经济治理能力。只有把握好“放”与“管”的平衡,适当放权、主导,进行有序管理,“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才能紧密结合,提高我国质量。我们可以共同奏响经济高速发展的音乐会。 (主要报纸评论家)
(编辑:薛睿、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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